《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第八条“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
服务项目:
1)检视企业现有生产布局,提出合理化建议;
2)给出人员配置建议;
3)编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申报所需的资料;
4)整理、审核申报资料,并指导企业递交;
5)跟踪、修订(必要时)。
注意事项:
1、许可证包括首次申办、许可证变更、许可证延续;
2、申报后是否进行现场检查取决于申报的项目以及当地的政策;
3、常规情况下,自申报开始至取得许可证,周期约为1~1.5个月不等;
4、产品注册由医咨佳提供服务的,取得注册证后可直接申报许可证(无需经历咨询方案确定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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