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第十一条“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服务项目:
1)检视企业现有生产布局,提出合理化建议;
2)给出人员配置建议;
3)编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所需的资料;
4)整理、审核申报资料,并指导企业递交;
5)跟踪、修订(必要时)。
注意事项:
1、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原则上向生产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但不排除各地因政策差异导致受理主体或申报资料存在差异;
2、常规情况下,企业备案总时长为2~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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